持續加強相關違規經營汽車運輸業查核作業

財經   11/16/2016   718

(本報訊)
 
針對Uber於(15)日正式推出機車送餐服務「Uber EATS」,依據公路法規定,凡以汽車經營客、貨運輸而受報酬之事業,皆應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籌備,並於籌備完竣後發給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方得開始營業;對於Uber未遵照我國法規,以Uber EATS招募民眾以機車加入送貨營業之違規營業行為,皆已影響市場秩序與合法從業人員權益,主管機關將依法查察取締。
 
公路總局表示,(15)日上午11時至下午2時於大台北地區針對Uber EATS違規招募機車從事送貨營業進行取締稽查作業,共查獲6件違規案件,將依公路法第77條第2項規定舉發處罰Uber公司與實際行為人,處罰新臺幣5萬元至15萬元,並吊扣車輛牌照2個月至6個月;相關監理所將持續針對Uber EATS違規招募機車從事送貨營業進行稽查取締處罰,公路總局也再次呼籲機車車主切勿加入違規營業送貨,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