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產業創新發展 中市府明年編4000萬產發基金

財經   10/25/2016   733

(本報訊)
 
新創產業正夯!為促進台中市產業創新發展,改善產業環境,台中市政府經發局今年制訂公布「台中市產業發展自治條例」,明年將編列4,000萬元,執行產學研合作補助、產業人才培育、青年新創事業輔導、航太認證輔導費用補助、會展產業推動等計畫,協助產業招商,盼議會給予支持。
 
經發局長呂曜志表示,台中市產業發展自治條例已於今年4月25日制定公布,產發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也已於4月29日公布,法源俱已齊備,因此明年度編列「台中市產業發展基金」預算4,000萬元,將以台中市產業發展綱領及策略、促進投資、產學研合作補助、產業人才培育、青年新創事業輔導、航太認證輔導費用補助、會展產業推動等為執行重點,全方面協助台中市產業創新發展。
 
呂局長也說,執行計畫將於近期內將提送市議會審議核備,盼議會、工商界支持,促使相關計畫落實執行,並從資金、人才與制度上協助台中市企業發展,逐步解決產業問題。
 
106年度「台中市產業發展基金」執行計畫重點包括:一、台中市產業發展綱領及策略係架構台中市未來10年重點產業發展方向;二、建立投資及投資協調機制,排除投資障礙,進而繁榮地方;三、為促進台中市產業設備智慧化,將針對產學研合作進行設備與自動化關鍵零組件技術研發進行補助,以協助中小企業。四、薪資補助,以培育智慧機械軟體、APP與電競產業人才;五、補助開設青年新創事業課程,協助青年提升財務規劃及行銷能力;六、業者建立航空品質認證輔導,提升國際競爭力;七、參與國際會展組織,爭取國內外會展活動至台中市舉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