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監理機關國道路檢作業澄清說明

財經   7/22/2016   867

(本報訊)
 
為加強包含營業大客車(含遊覽車)、機車、砂石車及危險物品車輛等各類車輛行車安全,公路監理機關會同警察機關實施不定點聯合稽查勤務係屬例行性業務,以往係有利用國道收費站執行路檢作業,因大型車需行駛最外側車道且減速進入收費站之特性,由國道公路警察攔查並由公路監理機關路檢人員執行各項檢查項目,但於103年1月1日起國道全面實施計程電子收費後,配合國道原收費站區改建期間,相關國道路檢勤務則配合調整至各重要道路、風景區、服務區及客運場站等處所執行。
 
公路總局表示,配合國道全線原收費站區改建期間,公路監理機關仍持續會同警察機關於國道服務區及各重要道路、風景區、客運場站等處所辦理路檢作業,如104年遊覽車及國道客運路檢勤務共計2,825班次,攔查77,764輛次,未來配合高速公路局規劃7月底完成國道全線原收費站旁的地磅站設置25處大客車攔查點後,公路監理機關將會同警察機關利用國道大客車攔查點執行路檢作業,以共同維護大客車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