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府澄清產業園區規劃 保護優良農田並輔導低污染工廠合法化

財經   6/15/2016   770

(本報訊)
 
行政院環保署昨(14)日舉行「擬定台中市區域計畫」政策評估說明書專案小組意見徵詢會議前,有環保團體指台中市區域計畫委員會將新增4,554公頃產業園區。台中市政府都發局澄清,擴大或新訂都市計畫總面積為4,618.15公頃,產業計畫僅為其中之一,且區內如有優良農田,將優先規劃為應保護之農業區,未來也將輔導周邊未登記工廠進駐,以無污染及低污染產業為優先,並確實完成環境影響評估。
 
昨天意見徵詢會議由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主持,環評委員及各環團關注人口成長、產業園區開發、農地資源保護、氣候變遷、環境容受力、空氣污染及污染防治等議題,會中所提各項意見,都發局都將納入做為後續台中市區域計畫草案修正的參考。
 
都發局表示,「擬定台中市區域計畫」中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包含產業型3,657公頃、住商型946公頃、后里花博及后里東站15.15公頃,總面積4,618.15公頃,另尚在擬訂中的烏日溪南、擴大大里等都市計畫為897公頃,並非全為產業園區;而且新訂及擴大都市計畫區內如有優良農田,將優先規劃為應保護之農業區,維護農業用地資源。
 
都發局也表示,根據市府經濟發展局今年5月18日「台中市產業用地供需情形檢討分析報告」,台中市未來10年總產業用地總需求量為1,834公頃,以輔導未登記工廠進駐,並推動全市產業4.0計畫;而經濟部所推估109年中部各縣市可增加420公頃產業用地,並未納入未登記工廠輔導合法化的用地需求,市府務實評估工業用地需求,尋求供需失衡解方。
 
因此,市府在未登記工廠密集地區規劃3,657公頃產業型都市計畫,包含清泉崗、大里樹王、十九甲及塗城、潭子聚興等4處,盼藉由「就近合法」方式,輔導未登記工廠進駐;其中,清泉崗新訂都市計畫面積約1,528公頃,除提供配合蔡英文總統智慧機械之都的產業發展需求外,部分土地也將規劃為倉儲物流及產業支援基地。
 
都發局強調,輔導未登記工廠須透過都市計畫方式,提供其符合環保、消防安全並具有基本道路條件的產業園區,整體規劃公共設施後,輔導未登記工廠遷移,不僅可加強管制生產環境,更能強化其生活安全及防災機能。
 
都發局也指出,計畫內容經台中市區域計畫委員會專案小組分組審議6次、區委會大會審查3次、政策環評範疇界定會議1次、公民團體座談會2次及政策環評說明會1次,後續將再與公民團體、審議委員及有關機關溝通,並依社會關注議題重新檢討修正、補充內容及納入回應意見;另國土計畫法已於今年5月1日施行,台中市區域計畫也將以國土計畫的規格重新整體考量,作好與國土計畫接軌的準備。
 
此外,為讓各界清楚了解台中市區域計畫內容,市府已將台中市區委會審議委員名單、開會通知、簡報及歷次會議紀錄,均放置在都發局網頁,以利民眾隨時下載瀏覽,提供相關意見,一切公開透明,歡迎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