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爭取太平枇杷專區 林市長:依「混農林業」方向 積極與中央協調

財經   6/14/2016   691

(本報訊)
 
台中太平枇杷相當出名,但部分果園位屬林務局保安林地,面臨回收問題,台中市政府農業局希望設置枇杷專區,為農民解決困境。市長林佳龍表示,經過各界努力,中央朝「混農林業」發展,他已請農業局與林務局協調,對於過去留下的耕作場地或地上物,都站在農民角度從寬認定,讓枇杷專區發展在地文化特色。
 
市議員張玉嬿、謝志忠、何敏誠今(14)日市政總質詢關心台中太平枇杷專區設立問題,張議員指出,太平枇杷從日治時代引進,但管理機關不斷變更,從示範林場變保安林地,受限法令,目前由市府接管保安林地確有困難,但中央法規已有變化,提出「混農林業」政策,讓枇杷的種植用地與地上物出現可討論空間,希望市府針對太平枇杷的歷史問題,與中央尋求解決方法。
 
林市長表示,太平種植枇杷歷史悠久,經過各方努力朝「混農林業」發展,枇杷非淺根植物,對水土持保有一定作用,基於這樣的認知,他已請農業局與林務局進行協調,包括過去留下的耕作場地或地上物,站在農民角度採從寬認定,讓枇杷專區發展在地文化特色。
 
農業局長王俊雄指出,在法令未修改前,市府如果要求中央將太平專區的保安林地交由市府管理,的確會產生問題,林務局提出「混農林業」,在枇杷專區中,七成可種植產原作物,三成可依地形進行造林,農民也大部分尚可接受。
 
此外,張議員提到林務局發文要求農民今年6月底前換定短期租約,簽約後須將租約內的違規作物或設施拆除,才能換9年長約。
 
對此,林市長表示,他了解農民的擔心,承諾將與林務局積極協調,解決農民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