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設置基地台 中市府將會同NCC撤照並排拆

財經   6/8/2016   823

(本報訊)
 
針對基地台設置於違章建築的情形,由於基地台主管機關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台中市政府都發局將函請NCC依規撤銷或廢止違章基地台架設許可或執照,同時都發局也會依「違章建築處理辦法」規定,排入時程拆除。
 
市議員吳瓊華(4)日在業務質詢中表示,台中市部分民宅頂樓基地台設置於違章建築物上,要求市府優先拆除並撤銷執照。
 
都發局說明,基地台依電信法相關規定核准設置,主管機關為NCC;按標準作業流程,都發局會將民眾反映的違章基地台地點函請NCC查處,確屬違建者,由NCC撤照或廢止架設許可,再由都發局進一步執行拆除作業。
 
於民國100至104年間的既成老舊違章,以及現正施工中的違建,都是都發局優先拆除的對象;因此,基地台設置地點若是施工中違建,將優先排程拆除。
 
另外,對於電磁波影響健康的疑慮,都市發展局將函請NCC確認核准設立基地台有無符合電磁波相關規定;民眾也可直接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580010 (0800我幫你量一量),向NCC申請免費電磁波測量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