睽別8個月 本縣垃圾恢復運往高雄市焚化廠處理縣府積極規劃掩埋場活化 呼籲落實資源回收垃圾分類工作

社會   6/6/2016   764

(本報訊)
 
本縣環保局表示,自從去年10月1日起高雄市停止焚化處理本縣家戶垃圾以來,睽別8個月後的今日,本縣垃圾能再運往高雄市仁武垃圾焚化廠處理,實在要感謝高雄市政府及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協助,雖然每月限量處理1500公噸,還不及本縣每月垃圾產生量約3300公噸的一半,且部份鄉鎮仍採掩埋處理,但卻可紓緩本縣垃圾處理的危機。
 
然而高雄市的協助是有條件的,高雄市議會一直認為我們自己有焚化廠應該要自己處理垃圾,不能一直依賴別人幫你處理。經幾次溝通協調,高雄市政府考量本縣垃圾焚化廠停爐已久,已著手進行本縣垃圾焚化廠修繕暨委外營運管理可行性評估及先期規劃,朝向起爐的方向再做評估,基於救急不救窮的原則,始同意每月限量1500公噸協助焚化處理本縣垃圾,也就是說如果我們都不修繕焚化廠,則高雄市將不予提供協助處理本縣的家戶垃圾。
 
本縣環保局也再次強調,當我們面臨垃圾處理危機,我們沒有懈怠,我們一直努力的為垃圾處理提出良策,從不放棄請求高雄市政府的協助;規劃辦理既有垃圾掩埋場的活化計畫,期讓掩埋場釋出空間再利用,延長掩埋場的使用壽命;也大力推展垃圾源頭減量及資源回收的各項政策;但再再還是需要民眾配合落實垃圾減量、垃圾分類資源回收,一起讓我們的垃圾減至最低,共同打造一個環境永續的幸福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