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央政府社宅政策與中市府一致 市府盼共同減輕國人購屋經濟壓力

財經   5/17/2016   859

(本報訊)
 
新中央政府即將上任,準閣揆林全提出的「百日政績」中,包括20萬戶社會住宅與安心住宅計畫,將以新建、容積獎勵與包租代管三方案進行。台中市政府表示,這與市府社會住宅政策一致,盼在中央執行策略及相關預算的支持下,中央地方共同建構合理、舒適的居住環境,減輕國人購屋經濟壓力。
 
在「區位好、建物好、機能好、租金公道,三好一公道」的原則下,市府積極推動「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同時納入無障礙通用設計、綠建築、智慧建築等多項設計,並考慮托育、安養等多元社會福利設施的配套服務,廣泛提供充足的綠化公共空間。
 
根據市府規劃,短期方案為4年內完成5,000戶社會住宅,長期方案則在8年內完成1萬戶社會住宅。其中,已編列興建預算有4案,共1000戶。包括豐原區安康段第1期200戶、大里區光正段第1期200戶、太平區育賢段300戶、西屯區惠來厝段案300戶。
 
都發局表示,社會住宅設計出租給一定所得、財產基準以下的家庭,且需保留一定比例出租給特殊情形或身分者,具有公益性質高、財務自償率低等特性;而地方政府財源有限,亟需中央政府協助,特別在取得國有土地方面,建議修正「各級政府機關互相撥用公有不動產有償無償劃分原則」中解除基金負擔需有償撥用、「國有財產法」收益解繳國庫限制,以及包租代管仍需相關稅制配套等規定。
 
此外,1萬戶社會住宅工程經費達百億,市府經費籌措除融資外,也希望中央提高經費補助比例,或考慮房地合一稅制一定比例撥補地方。
 
都發局指出,為切合台中住宅市場的特性,市府除由新建社會住宅外,也研議以包租代管民間空屋、利用都市計畫調整容積或都市更新分回房地等方式,作為社會住宅的供應來源。市府預定今年完成相關「包租代管」法規訂定,規劃先試辦100戶,並已修訂「都市計畫法台中市施行自治條例」,這是全台首例提高容積獎勵上限達1.5倍,以提高開發社會住宅誘因,內政部已審查通過,報請行政院核定中。
 
市府表示,將積極推動「三好一公道」社會住宅政策,期盼在新政府20萬戶社會住宅政策帶動下,突破目前相關限制條件,加速推行速度,共同實現居住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