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執委會公告對特定鋼鐵產品採取進口監視措施

財經   5/10/2016   821

(本報訊)
 
為及早取得自各國進口鋼品之統計資訊,以因應全球鋼鐵市場變化對歐盟之影響,歐盟執委會於4月29日公告決定對特定鋼鐵產品採取進口監視措施,歐盟進口商須先向歐盟會員國進口國主管機關申報,並取得監視文件(surveillance document)後,特定鋼品才能在歐盟境內自由流通。這項監視措施自2016年4月30日起生效,並至2020年5月15日止,本項措施適用所有來自非歐盟會員國產品(排除挪威、冰島與列支敦斯登等歐洲經濟區(EEA)成員國)。
 
依據歐盟所採取的進口監視措施,會員國海關接獲進口商提出申報5個工作天內,須自動發給監視文件,另業者提出申報3個工作天後,將視同主管機關已接獲申報。
 
全球金融危機以來,各國內需市場成長趨緩,以及中國大陸鋼鐵產量過剩等因素,導致全球鋼品供過於求。中國大陸對歐盟出口鋼品大量增加,已對歐盟鋼鐵業者造成負面影響。據歐盟統計,2012年和2015年間歐盟整體鋼品總進口量增加32%,自4,180萬噸增至5,500萬噸,而價格卻下降了17%。同一期間,歐盟鋼鐵產品出口量減少近20%,從6,230萬噸降至5,070萬噸。
 
歐盟為我國鋼品出口主要市場,歐盟上述公告監視之鋼品項目包括,鋼板、鋼條、角材及螺絲等,其中我國冷軋不鏽鋼板產品已被歐盟課徵反傾銷稅,而鋼鐵管配件則被課徵反規避稅。 
 
貿易局表示,歐盟執委會已對特定鋼品執行進口監視,提醒我業者密切注意相關產品出口歐盟情形,妥善管控出口價格及數量,並於平時對相關產銷資料做好保存工作,以利未來倘遭反傾銷調查時,業者能證明對歐盟並無傾銷事實。
 
為避免業者涉入反傾銷或反規避控訴,經濟部除採取嚴格審核原產地證明書之措施外,並透過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舉辦多場反傾銷研討會,提供業者專業諮詢與輔導。政府將持續協助業者積極因應各國貿易救濟措施,爭取我商應有之權益。
 
另鑒於兩岸貿易往來頻繁,少數不肖業者利用違規轉運等方式,規避歐盟對中國大陸課徵之反傾銷稅。貿易局提醒我相關廠商,切勿涉入中國大陸涉案產品規避歐盟反傾銷措施之行為(例如進口中國大陸成品卻偽造為我國產製,或進口半成品微型加工或組裝後充作我國產品出口等違規轉運行為),俾避免我國產品因前述行為遭致歐盟反規避調查,影響我廣大合法業者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