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女持毒各顯神通,見友將露餡還忙撇清,雙雙遭戳破就逮

社會   5/9/2016   897

(本報訊)
 
鄭女(65年次、有毒品前科)及羅女(75年次、有毒品前科)於105年5月4日17時許,下班返家途經內湖區安康路328巷口,遇臺北市保安大隊第一中隊小隊長施性旭率警員蘇德賢、劉家佑等3員在此執行路檢勤務,因員警發現鄭女(駕駛)神情心虛緊張,且車內兩人均有吸毒徵兆,於是請兩人下車接受盤查。羅女從副駕駛座下車後,連連否認有攜帶違禁品,當員詢問副駕駛座上的女性包包是誰的?羅女卻馬上否認:「這不是我的包包,是朋友的!」但在旁的鄭女見狀馬上撇清,急著跟員警說:「我的包包就在這兒喔!」接著,員警詢問羅女包包裏面是不是有毒品呢?羅女連忙否認,並說真的要回家看小孩,家裡有三個小孩在等。員警見兩人神情舉動有異,再次和羅女確認,羅女還是堅稱該包包是其他朋友的,而且有上鎖,但員警一眼就見到內有施用過的注射針筒2支,經附帶搜索又發現第一級毒品海洛因1包(淨重:0.15公克),羅女百口莫辯當場坦承持有、施用不諱。
 
而在旁急著撇清的鄭女,也否認持有違禁物品,並大方受檢。但在鄭女自行從褲子右邊口袋取出物品受檢時,卻是假意拿出實則用右手緊握不明物體,可惜被眼尖員警發現並立刻阻止,原來她口袋中藏的是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1包(淨重:0.38公克),全案因兩人持毒事證確鑿、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送辦。
 
毒品不僅殘害個人健康,亦讓家人、親友傷心痛苦,更易引發犯罪問題。一旦沾染毒品,不但無法輕易擺脫,終其一生都受毒癮的控制及身體的病痛所苦,呼籲各界千萬不要輕忽毒品的危害,並請多關懷周遭親友,如有發現毒品相關物品或徵兆,應儘速伸出援手使其遠離毒海,必要時更可尋求警方等相關單位提供協助。保安大隊將秉持一貫落實執行各項勤務精神,持續對危害人民健康之「毒品」列為查緝工作重點,以共同維護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