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偷花改偷孔雀魚,老採花賊再度落網

社會   5/13/2016   783

(本報訊)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南港派出所員警於105年5月9日破獲1起魚缸連同觀賞用孔雀魚遭竊案。臺北市南港區南港路1段1戶民宅民眾於當(9)日上午發現門口擺設觀賞用的魚缸連同孔雀魚竟不翼而飛,因此到南港派出所報案,受理員警隨即調閱監視器畫面進行交叉比對,鎖定1名男子涉嫌重大,同時掌握相關影像及犯案路線,承辦員警發現犯嫌一頭斑白髮特徵眼熟,與上個月偷盆栽的吳姓犯嫌極為相像,循線約談吳嫌到案說明,並從吳嫌家中發現遭竊孔雀魚及魚缸,吳嫌因此坦承不諱,全案依竊盜罪函送法辦。
 
據吳嫌自稱喜歡花卉及觀賞魚,於當日凌晨行經該店門口,注意到該魚缸置於室外且無人看管,一時心生歹念,趁四下無人之際竊走搬回自家;被害人表示魚缸及孔雀魚雖價值不高,大可自認倒楣認賠,但如此姑息養奸,恐怕會有更多受害發生,因此立即向警方報案,希望全力緝賊,警方受理後善用科技辦案,掌握關鍵事證,終將吳嫌人贓俱獲。
 
南港分局特別呼籲民眾如有發現可疑或不法情事,請即向警察機關檢舉,以利查緝,共同維護社會治安;另為貫徹執行「全力抓竊盜」及「打擊竊盜犯罪」等工作,將持續檢肅竊盜集團,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