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大巨蛋議題,北市府重申重視公安立場

社會   4/28/2016   956

(本報訊)
 
針對臺北市議會工務委員會今(28)日前往遠雄大巨蛋工地進行會勘一事,臺北市政府發言人林鶴明表示,希望藉由會勘過程,讓議會與外界更了解大巨蛋相關問題,尤其是現場未按圖施工的狀況,也盼藉此能釐清相關法規責任。
 
林鶴明表示,北市府也再次重申重視公安的立場,北市府在2015年5月14日前往大巨蛋現場勘驗後,發現有高達三分之二的樓層主要構造未按圖施工,且多數逃生樓梯未按設計圖施工,並擅自減少樓梯數量,明顯造成公安疑慮,此外,遠雄將原本應該平均分佈的樓梯支數集中,造成民眾跑到樓梯的距離變長,導致民眾逃生時間變長等問題,因此,市府依據建築法第58條,負起監督責任,於104年5月20日勒令停工。
 
另外,關於停工後的工地安全問題,外界多所關心,北市府亦再次強調依據建築法第63條規定,公安問題由承造人遠雄營造及監造人羅興華建築師負起工地安全維護之責任。因此,大巨蛋鋼構架假設有鏽蝕問題、大巨蛋有相關上浮力之疑慮等涉及工地安全之議題,亦應由遠雄營造持續進行維護安全、防範危險的措施。遠雄營造應依法維護工地安全,不應推卸責任,市府亦將持續積極監督。
 
由於大巨蛋園區量體龐大,超出現行法令規定,故市府成立安檢小組,考量國際安全標準及案例,歸納出7項公安基準。其中3項,現由營建署授權臺灣建築中心性能評定審查,其餘4項由臺北市政府依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9條及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第26條審查。大巨蛋是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複合式商業園區,市府有責任保障每位市民的安全,遠雄應該正視相關審查機制,積極面對公安改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