爾必達臺灣存託憑證之存託機構-第一銀行於今日以書面寄送「爾必達臺灣存託憑證持有人權益通知信函」予各持有人

股市分析   3/12/2012   2804

(本報記者王冠勛高雄報導)

證交所表示,爾必達臺灣存託憑證之存託機構-第一銀行將於明日(13日)以書面個別寄送「爾必達臺灣存託憑證持有人權益通知信函」予爾必達臺灣存託憑證持有人,該通知信函是為通知爾必達臺灣存託憑證持有人相關權益主張事項、流程及風險告知等,請持有人於2012年3月21日前回覆第一銀行其權益主張的選擇。

證交所表示,爾必達臺灣存託憑證持有人除目前於3月27日(爾必達臺灣存託憑證最後交易日)前可透過臺灣集中市場交易爾必達臺灣存託憑證外,並可選擇以下三種方式之一主張權益:

一、將臺灣存託憑證兌回爾必達原股或兌回原股出售。
二、由第一銀行依存託契約約定,處理SMBC三井住友銀行(保管機構)之爾必達存託股份。
三、透過投保中心依爾必達公司之承諾請求收購臺灣存託憑證並主張列入更生債權。

證交所也提醒持有人,如果持有人未回覆其權益主張方式或勾選一個以上的方式時,第一銀行將依存託契約約定,按照第二種方式,出售存放於保管機構之爾必達存託股份,扣除必要費用後,將所得之價款返還持有人。證交所表示,通知信函的內容於明日(13日)上午可以在證交所、投保中心、第一銀行及券商公會網站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