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形式審閱上市公司100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

股市分析   9/1/2011   2902

(記者王冠勛高雄報導)
臺灣證券交易所形式審閱上市公司100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之相關處理如后:

一、首次變更交易方法:南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號:2408)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公告申報之最近期個別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已低於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本二分之一,核有證交所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1款規定之情事,證交所已公告自100年9月5日起變更其上市有價證券之方法。

二、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佳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號:1449)、卓越光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號:2496)及力特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號:3051)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之上市有價證券,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規定公告申報之最近期財務報告顯示淨值已低於財務報告所列示股本十分之三,核有證交所營業細則第49-2條第1項第4款規定之情事,證交所已公告自100年9月5日起將其已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之上市有價證券併案採行分盤集合競價交易方式。

三、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號:1310)所編製之100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經簽證會計師對其子公司致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應收帳款及備抵呆帳之提列情形於100年8月19日出具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核有本公司營業細則第49條第1項第3款規定之情事。嗣台灣苯乙烯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簽證會計師於100年8月31日修正前揭查核報告,未再對上開事項出具保留意見,爰不將其上市有價證券列為變更交易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