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BOT案問題遠大於台北BOT

評論   2/9/2015   4093

文:賴欣

柯文哲就任台北市長一直「清算」前任市長郝龍斌BOT案,雖沒明講,營造的氛圍就是在查是否有弊端。其實BOT案是所有首長在沒有經費狀況下擴大公共建設的模式,民進黨前主席謝長廷擔任高雄市長時透過BOT對業者「讓利」之多,按柯P「清算」方式,早就該移送法辦。

柯P是台灣有始以來第一位政治素人透過選舉擁有如此大的權力,因為沒有搞政治的經驗,所以完全沒有政治包袱, 不了解也不理會政治人物在法令框架下如何操作所有的槓桿來擴大公共建設,以宣揚自己的政績,才會出此「上策」。

BOT是政府財政困難,引進民間資金投入公共建設的一個巧門。BOT是英文Build(建築)-Operate(經營)-transfer(移轉)的縮寫,謝長廷是第一個,也是把BOT玩得最「出色」的政治人物。

謝長廷1998年當選高雄市長,兩年前他搭擋彭明敏選正副總統失利,在台北混不下去,南下高雄布局要選高雄市長,當時沒人看好,連民進黨高雄市議員只有林永堅一人支持,可能連自己也沒想到,最後能擊敗爭取連任的吳敦義。

台灣先有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謝長廷和柯P一樣,沒有擔任行政長官的經驗,就任不久,就以此條例為基礎將總投資金額一千七百多億元的高雄捷運BOT給由東南水泥董事長陳敏賢主導的高雄捷運公司,這家公司總資本額只有兩百億元,以小吃大,在審標的過程,擔任評審的前工務局長吳孟德都承認有兩百萬元「賄款」。

儘管外界議論紛紛,高雄捷運還是由高雄捷運公司承攬,整個發包、施作過程完全不透明。舉例來說,中央公園原本要興建八百個停車位,後來變更設計取消,照理應該有「結餘」,這筆錢到那裡去了,外界也搞不清楚。高雄捷運到目前為止虧損嚴重,和高鐵一樣政府有可能接管,原始股東興建該賺的都賺飽了,剩下的爛攤子最後還是要全民負擔。

高雄捷運BOT模式讓中央驚覺「以小吃大」問題太嚴重,2000年公布促進參與公共建設條例,規定BOT案政府出資不能超過百分之50。謝長廷又依據這個條例再推BOT案,其中巨蛋更是「圖利」廠商到匪夷所思的地步。

這座總投資75億元的巨蛋,政府出資15億元,興建體育館及附屬設施4萬3000坪、附屬事業2萬9000坪,汽車停車位1400個、機車停車位4100個,特許時間50年。目前巨蛋都做商業使用,取名「漢神巨蛋」與「漢神百貨」營業項目完全相同,連停車場收費都是營業項目。「漢神巨蛋」2009年9月啟用,每年賺的錢估計20億元以上,完全不用回饋,政府只收土地租金。

謝長廷更厲害的是將楠梓污水處理系統也BOT,污水處理自償率是零,作法是廠商先投資,市府再將投資金額連本帶利分年「回饋」給業者。

還好謝長廷第二任期做了一半去當行政院長,陳水扁派陳其邁代理,後來陳菊選上市長,若接下來是柯P幹市長,這些BOT案是不是更應該查弊,有無利益輸送,同時也要重新談判回饋,為市民爭取最多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