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年金@勞保憐金

評論   3/28/2013   4114

唐智

政府在本(102)年1月30日公布第一階段年金制度改革方案後,有關勞保年金方面,隨即引起勞動者及勞團可預期的大反彈,政府方面遂進行所謂的「第二階段溝通工作」,而溝通工作均侷限在勞工保險年金制度的繳費公式、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標準、投保費率(不含就保費率1%)、請領條件、給付公式、政府支付責任、基金運用績效等7項技術層次,弄得沸沸揚揚,勞動者卻存在著一份等待中的恐懼感,甚而對民意代表、勞團領導人也心存疑慮,惶惶不可終日著實可憐!

我們政府到底是個什麼樣的政府?政府訂定的勞動法體系,無論個別勞動法或集體勞動法,都存在有左派社會主義的內涵;但一句「與世界接軌」的大旗下,降低營利事業所得稅、遺產稅等稅率,速率快的令人目不暇給,是個典型右派資本主義的實踐。

我們也都知道,當今中華民國毫無外債,國際信用評等機構給予相當的正向肯定,我們的債務均屬國內債;但我們政府尚擁有甚多的國有土地、國有有價證券、國有黃金、與外匯存底,可資靈活操作與運用,而這方面的人才亦無需擔憂,只要把系統建立完整即可,更何況台灣還有一大片的地下經濟稅基有待開發。

寫到這裡,我想有人又會從個別因子來看問題,我當然知道勞保年金是屬勞委會業管、其他的有屬財政部、金管會、中央銀行等業管機構,但他們統合名稱不就叫作『政府』嗎?就如當下勞保年金第二階段溝通工作,為什麼限縮我們在勞工保險年金制度的7項技術層次打轉,而根本看不到整體的政略目標,它應該是朝整個社會生存、社會安定與社會經濟的面向、層次去統合考量。

馬英九總統曾說:『年金改革制度是一列駛向懸崖的火車,改革迫在眼前』;日前又於執政黨中常會中說明,年金制度改革『是政府遷台以來最複雜、影響最深遠的工作』。話是點到問題本身,但我們需要把年金先定義清楚,年金是供作「養老」、薪資是供作「養家」,兩者不可混為一談,養老年金是需要在社會安全體系下來思量,政府是很清楚知道的,只是很低調的做了一半,否則不會訂定97年10月1日以前勞保投保人請領一次給付,不限金額,都可立即加入國民年金保險,至滿65歲可請領國民年金在前;未滿65歲勞保投保人,投保年資15年以上、請領一次給付金額未達新台幣50萬元者,或投保年資15年以下、請領一次給付不限金額者,都可接續國民年金保險在後,足以證明筆者所言屬實。

大家是否知道五大院轄市低收入戶補助金額是多少?根據自由時報披載:台北市新台幣(以下省略)14,794元、高雄市11,890元、新北市11,832元、台中市11,066元、台南市10,244元;相較之下,勞保年金請領人有45-48%與五大院轄市低收入戶所領補助金額差不多、甚至於更少。而執政黨行政院院長更曾說過:「公教人員的退休慰問金現領20,000元以下者屬〝貧困者〞,年終慰問金1.5個月照發不予刪除」的立法院發言紀錄。

社會安全瓣下的老年基本生活所需金額的多寡,是很容易精算出來的,屬性「養老」的年金應有一定的共同起跑點與公平線,不分職、行業別;誠如行政院102年3月出版的年金制度改革第一階段方案說帖所載:『目前,我國65歲以上老年人口約有260萬人,預估至民國149年將增為目前之3倍,達到746萬人;工作人口則由目前1,730萬人,至149年降至960萬人。』,如此的嚴峻情勢,難道不應該將年金制度改革納入國家整體政略目標來思量與規劃。想想幾近45-48%的勞保年金請領人,現今領的是〝年金〞還是〝憐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