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
12/2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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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交通部航港局今(20)日呼籲,澎湖縣無籍船輔導取得自用遊艇證書補助作業,即將於108年12月31日截止受理申請,符合資格者須儘速辦理,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航港局表示,補助對象須符合三條件:1.為澎湖縣政府列冊的船主,並經身分確認;2.由交通部認可的自用遊艇驗證機構,辦理遊艇驗證、丈量、設備檢查及核定乘員限載人員合格;3.領有自用遊艇證書者。民眾如有其他相關問題,可連結至交通部網站(https://motclaw.motc.gov.tw/webMotcLaw2018/Law/Info?LawID=H0176000 )查詢,或撥打該局諮詢專線(02)8978-8095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