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地方政府受理消費申訴案件 線上遊戲類連續2年高居第一名

財經   4/10/2019   552

(本報訊)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統計去(107)年度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受理消費者申訴及申請調解案件,共受理58,962件,比106年度增加4,707件。排名前五名分別為「線上遊戲類」、「服飾、皮件及鞋類」、「電信類」、「通訊及周邊產品類」及「電器及周邊商品類」;其中「線上遊戲類」4,239件,已連續2年高居第一名,另「服飾、皮件及鞋類」、「電信類」、「通訊及周邊產品類」,則連續3年名列件前五名。
 
行政院消保處就上述連續3年排行前五名之爭議樣態中,列舉出下列申訴案例,提醒消費者注意自身權益:
 
案例一、遊戲公司推出限時轉蛋卻未充分揭露商品或活動資訊
 
「線上遊戲類」常見消費爭議為玩家無故遭停權或刪除帳號以及網路連線品質不佳。去年度較為特殊之申訴案,為虛擬轉蛋(抽獎券)申訴案,例如吳先生申訴玩手遊轉蛋遊戲花了不少錢,但遊戲連線品質不佳,異常斷線次數太頻繁,遲遲未收到遊戲公司的斷線補償,以及中獎機制不透明,未公布抽獎物品機率等。
 
為保障消費者權益,行政院消保處與經濟部工業局已修正「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於108年1月8日生效。增訂付費購買之機會中獎商品或活動,業者應將活動內容、中獎機率、獎項及稀有商品數量等資訊充分揭露,並加註警語,確實告知消費者購買或參與活動不代表即可獲得特定商品,以減少類似商品(轉蛋、福袋等)之消費爭議。
 
案例二、小心! 一頁式廣告不實或詐騙層出不窮
 
「服飾、皮件及鞋類」以網購收到之瑕疵商品、仿冒商品及退貨退款不易等爭議居多。尤其近幾年網路一頁式廣告詐騙甚為泛濫,如王先生在fb一再收到「超低價」、「貨到付款」或「7天鑑賞期無條件退貨」等促銷名牌包的行銷廣告,購買後商品完全不符合預期,且退貨無門。
 
行政院消保處已召開會議促請交通部公路總局督導各宅配業者應依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18條規定,落實於包裹上註明託運人姓名、住址及電話,供消費者識別;並督導各宅配業者建立貨到付款,切結後退款或暫時保留爭議款等緩衝機制,保障消費者權益。
 
案例三、手機通信訊號不良,解約需負擔高額違約金
 
「電信類」主要消費爭議為通信品質不良、綁約退款等費用爭議問題。尤其收訊品質不佳是電信業者的問題,消費者想與業者解約卻被收取高額違約金,例如陳先生甫辦理電信公司門號,回家後發現訊號極差,多次聯繫該電信業者未見改善,欲解約卻因超過新客戶7天試用期被要求支付高額違約金。
 
行政院院消保處已召開會議,促請電信業者落實資訊充分揭露,申辦門號時,應告知消費者網路連線將會因室內建物遮蔽或多人使用等因素影響上網品質,如因業者拆除基地台等可歸責於業者之事由致影響通訊品質者,可要求業者改善,並於訊號改善期間提供月租費折讓及違約金減免之退費方案等措施,以減少消費糾紛。
 
案例四:買到瑕疵手機,屢修不復,卻無法退貨
 
「通訊及周邊產品類」以手機維修及電池、螢幕保護貼等周邊產品瑕疵之爭議最多。例如林小姐在保固期間送修手機,卻屢修不復,而且無法退貨。此案例手機在保固期限內履修不復,依民法規定,業者應對銷售之產品負瑕疵擔保責任;若相同瑕疵狀況屢修不復,消費者可主張更換新機。
 
最後,行政院消保處呼籲消費者,勿長期沉溺於線上遊戲,並應充分瞭解「網路連線遊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購買網路商品及申辦電信服務時應先行檢視或瞭解契約條款或相關退換貨及換(解)約資訊;另購買手機時應詳閱保固書,以瞭解自身權益惟如發生消費糾紛時,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諮詢,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s://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維護自身之消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