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107年度市售食品中非食用化學色素檢驗及標示查核結果」

財經   3/25/2019   511

(本報訊)
 
鑑於國內曾發生食品不法添加非食用化學色素案件,為瞭解市售常見之辣椒醬、豆瓣醬及豆腐乳等調味醬,有無非法添加蘇丹色素、玫瑰紅B等10項非食用色素,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與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合作,至13直轄市及縣(市)之製造廠、傳統老街、傳統市場、農會等地進行採樣,共計採樣246件樣品(含網路),委託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檢測。品質檢測結果全數合格,標示查核結果有20件不符合規定,行政院消保處已請衛生福利部(下稱衛福部)督導相關地方政府衛生局儘速依法查處。
 
本次品質檢測係參考衛福部建議之檢驗方法,檢測項目包括蘇丹色素1-4號、蘇丹紅G、蘇丹橙G、蘇丹墨B、蘇丹紅7B、鹼性橙及玫瑰紅B共計10項非食用化學色素〔前開10項非食用化學色素已被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公告為毒性化學物質〕;標示查核部分則由各直轄市、縣(市)衛生局,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下稱食安法)第22條、第25條及第28條進行查核。
 
查核結果分述如次(詳如附表):
 
一、品質檢測部分:246件均符合規定。
 
二、標示查核部分:
 
(一)包裝食品標示違反食安法第22條:17件。例如外包裝未有中文標示或標示未完整。
 
(二)標示不實違反食安法第28條:3件。
 
本次品質檢測全數合格,代表環保署與衛福部對於非食用化學色素的源頭控管工作執行已有提升,業者對品質之把關值得肯定,消費者食用安全無虞,本案經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第60次會議決議,請衛福部督導地方衛生局對所轄食品業者加強標示宣導。
 
最後,行政院消保處提醒消費者,選購辣椒醬等調味醬時,應注意外包裝是否清楚標示製造廠商、國內負責廠商聯繫方式及有效日期,另外,應選擇信譽良好的商家,以維護自身健康權益。行政院消保處並呼籲國內製造、販售調味醬之業者,應隨時注意食安法最新修正規定,若有食品標示相關疑問,可洽衛福部設立之食品標示法規諮詢服務專線03-562-1411、03-562-4532或食品標示諮詢服務信箱[email protected],避免因產品標示不正確而受罰。消費者如發生消費糾紛時,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電話諮詢或至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www.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