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消保處督促教育部積極處理「心靈成長」及「潛能開發」等課程衍生之消費爭議!

財經   3/15/2019   512

(本報訊)
 
針對坊間以增進生活知能、提升自我價值為訴求之「心靈成長」及「潛能開發」等課程,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表示,該等課程係屬教育部權責,且該部已積極辦理相關管理事宜;惟此等課程所衍生之消費爭議時有所聞,請教育部督促各地方政府相關單位積極處理,以維護消費者權益。
 
行政院消保處表示,類此「心靈成長」及「潛能開發」等補習課程,雖非傳統技藝補習項目,但就其增進民眾生活知能、促進身心靈成長以及提升教育程度之功能而言,與終身學習之概念相符,既屬教育機關權責範圍,亦符合一般民眾之認知與期待。前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已於100年第194次委員會議再次釐清並確認,教育部為該等課程之主管機關在案。教育部後續亦召開會議,將相關課程納管;至因此而衍生之消費爭議,行政院消保處將促請該部本於主管機關權責積極處理。
 
行政院消保處提醒消費者,選擇補習課程時,一定要睜大眼睛,多看多比較,清楚瞭解是否為合法立案的補習班?在繳費前對於相關退費標準也要澈底查詢,並留下相關憑證,以免事後發生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