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助聽器檢測及標示查核結果!

財經   4/16/2018   605

(本報訊)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下稱行政院消保處)為維護民眾購買助聽器的權益,購買採樣8件市售助聽器進行品質安全檢測及標示查核,共計購樣8件,其中品質安全檢驗部分,全部合格;產品標示部分有6件不符合「藥事法」規定。針對不合格產品,主管機關均已依法要求業者限期改善中。
 
行政院消保處於去(106)年10月間分別在網路購買3件樣品;在大台北地區實體通路購買5件樣品,合計8件樣品,送請財團法人台灣電子檢驗中心依據醫療器材國際標準進行檢測,檢測項目為電器安規(IEC 60601-1)及電磁相容性(IEC60601-1-2)2項目;至「產品標示」則由地方政府衛生主管機關依據藥事法查核認定。
 
本次檢測查核結果如下(詳如附表):
 
一、  品質安全部分:8件樣品,8件皆符合規定。
 
二、產品標示部分:8件樣品,2件符合規定,6件不符合規定(編號1、2、3、4、5、6)。不符合情形包括品名及製造廠商名稱與原核准名稱不合、未加貼中文標籤且說明書之許可證字號標示與核准不符等情節。
 
行政院消保處呼籲業者應維護產品之安全性與標示正確性,以保障消費者權益,並建議聽力障礙的消費者選購助聽器前,務必先行諮詢醫師或聽力師等專業人士意見,並詢問其他消費者對廠商業者的評價,瞭解其是否有完善的檢查設備與後續保養維修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