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宇11號」擱淺 航港局啟動緊急應變機制

財經   2/5/2018   600

(本報訊)
 
巴拿馬籍航宇11號油輪於(3)日在桃園竹圍漁港外海擱淺,交通部航港局隨即邀集環保署、海巡署、桃園市環保局、桃園區漁會、台灣電力公司、船務代理及相關單位於是日下午2時在臺北港會議室召開緊急應變會議,要求船東於明(4)日上午進行船上97噸殘油移除作業,如未依期限啟動殘油移除作業,航港局將依商港法第53條予以重處,以避免造成該區域環境生態污染浩劫。
 
航港局表示,巴拿馬籍油輪航宇11號在今日清晨因海象狀況,不敵風浪強勁擱淺於桃園竹圍漁港外,航港局接獲通報後,即由副局長劉志鴻率隊至現場會勘,並於下午召開緊急變會議,會議中經綜合考量,要求船方優先執行抽油作業,並協調桃園區漁會開放附近土地,以利油罐車於明(4)日上午6時至船邊進行抽油作業,同時要求船東於107年2月6日(週二)中午12時前提出船體移除計畫送航港局審查,若未依限送審,將依商港法第53條予以處分。
 
「航宇11」貨輪船總噸位2,998,船齡4年,船上尚有油料97噸(重油32噸,柴油65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