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能推升措施土地租金優惠 11月底前完成核發

財經   11/10/2017   693

(本報訊)
 
交通部航港局(9)表示,去年11月實施「因應全球航運景氣衰退航運業獎勵振興暨促進產業升級措施方案」以來,統計今年1至9月四大國際商港之貨櫃營運量已較去年同期成長1.9%,已發揮強化貨主與投資人信心、穩健產業發展之成效。
 
航港局表示,持續以關懷並協助國際商港港區業者共渡難關之角度設想,日前已與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推出「國際商港營運動能推升措施」,將於今(106)年11月底前核發減收土地租金約1.7億元,受惠業者為與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存有投資興建或租賃關係之港區營運業者,預期將能減輕其營運負擔並利於運務推動,帶動我國國際商港貨量成長。
 
航港局進一步說明,有別於前述獎勵振興方案只適用發生累計虧損之航運業者才能提出申請,動能推升措施適用對象更擴大為105年1月1日至106年6月30日於國際商港港區營運區內,與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存有投資興建或租賃經營之契約關係者。在上述實施期間內土地租金調降7%,核算後直接將減計金額退款予符合資格之業者,預計將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核撥。但為免重覆補貼,符合「因應全球航運景氣衰退航運業獎勵振興暨促進產業升級措施方案」振興措施資格條件者,將視申請振興措施時間扣除減計金額或排除適用。
 
海運為我國重要經濟命脈,為協助我國航運業者專注於本業的經營,提升航運產業服務品質,未來航港局將持續觀察全球航運及經貿情勢,滾動檢討相關政策方案、措施,期在政府與航商共同努力下,帶動我國港口及周邊產業,並促進國家整體經濟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