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威輪」擱淺航港局祭出鐵腕 要求船東限期拖離

財經   10/16/2017   625

(本報訊)
 
交通部航港局(15)日祭出鐵腕,限期「哈威輪」船東必須在(16)日午夜前完成脫困拖離,否則將依商港法重罰,提醒船東切勿心存僥倖。
 
交通部航港局表示,(14)日晚間船方所提出拖救計畫,原訂今日上午6時滿潮進行第1次脫困作業,結果卻只有1艘拖船至現場,導致無法依據會議要求執行脫困作業,航港局將依商港法第53條規定予以裁處。
 
考量「哈威輪」船上還載運有大量油料與煤碳,交通部航港局今日上午9時30分在台灣電力公司林口發電廠會議室舉行「哈威輪」擱淺現場緊急應變小組第2次會議,預估今明兩天風浪狀況趨緩,明日滿潮期間將有利於拖救,因此決議請船東(16)日先設法利用天候緩和之空檔,搭配「哈威輪」排出壓艙水,儘速執行脫困任務,並要求至遲務必於(16)日晚上24時前完成脫困作業。如未依期限完成,即依規定以公權力介入代為處置,絕不寬貸。與會的環保署則進一步要求,若未能及時拖救完成,船東必須在72小時內完成所有抽油作業,以避免造成該區域環境生態污染浩劫。
 
哈威輪」貨輪船總噸位50,626,船齡7年,船上載有煤碳19,068噸,尚有油料1,590噸(重油1,377噸,柴油184噸,滑油29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