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提升航安 航港局推動新管理制度輔導計畫 鼓勵業者先行 主動參與免規費

財經   8/11/2017   674

(本報訊)
 
交通部航港局考量船舶航行安全的保護刻不容緩,為提升船舶航行安全,減少人為疏失因素造成海事案件發生,(10)日宣布創新推出「國籍船舶安全營運與防止污染管理制度(NSM)」及輔導計畫,鼓勵業者在管理制度未正式施行前主動參與、接受航港局輔導,可儘早建立制度取得證書,並獲評鑑及發照均不收取規費的優惠。
 
航港局表示,國籍船舶安全營運與防止污染管理制度(NSM)的實施,是透過標準化、制度化、文件化的標準管理制度,以有效健全業者的管理制度,降低人為因素造成的船舶航行意外事故風險,提升航行安全與市場競爭力,並可因此降低保險費用的支出。
 
此外,因應海洋保護意識不斷升高,NSM制度要求船舶訂定防止油汙染、化學品污染及垃圾管理等程序,藉由制定標準作業流程、公司內部定期稽核及航政機關定期評鑑等機制,對船舶污染進行積極控管。
 
航港局進一步說明,NSM制度是參照「國際安全管理章程」(ISM Code)精神訂定,實施對象為我國籍總噸位100以上、乘客逾150人的客船、總噸位500以上的貨船,或是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適用的船舶等,都必須通過評鑑取得航政機關核發的證書。此外,未來不論是船東或航商自行實施NSM、或委託安全管理機構實施NSM,上述實際負責安全管理的航運業者或機構亦須通過評鑑,取得航政機關核發的證書。
 
為取得落實NSM制度的法源依據,航港局已著手修訂船舶法,增訂第三十之一條及第九十四之一條,規定適用之船舶種類及罰則,船舶法修正草案已於今年6月14日進行預告,未來修正條文通過後,業者須於施行日起一年內通過評鑑,以取得航政機關核發的證書。
 
由於船舶法對於國內航線船舶尚未具體規範航運業者必須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因此航港局優先於船舶法修訂完成公告前推動「NSM輔導計畫」,此一嶄新作法,不僅可輔導業者及早因應,並有利船舶法修法完成後能順利接軌推動NSM管理制度。
 
航港局強調,為落實輔導航運業者,自102年即著手辦理多場NSM制度講習、座談會、說明會等活動,彙集業者意見,據以訂定NSM輔導計畫,對於自願參與輔導計畫的業者,由航港局評鑑人員進行免費輔導,以取得證書,後續並透過定期的稽核、評鑑等方式,持續協助業者健全制度、落實執行。